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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奋了一晚上,第二天天刚麻麻亮,凌振飞便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心情,从地窖里取出一些蔬菜种子,扛着农具,兴冲冲地便往地头上赶。

农医经上讲得清清楚楚,若要改造果蔬的口感与质量,先就得从种子入手。

通过一些特别的手法下种,再以灵泉浇灌种子,这样的种子不仅生长度比普通种子快。

而且,所长出的果蔬口感,也绝对不是普通果蔬所能够比拟的。

凌振飞本就是农家孩子出身,对种植情有独钟,兼之有神器在手,更是认定种植是目前最有效的创业捷径。

到了地头之后,凌振飞丝毫也不敢停歇,快地刨地,播种,然后再浇灌灵泉,掩土……

“阿飞哥,是你么?”

眼见着天已大亮,凌振飞正在地头上忙得不亦乐乎,都快忘了时间之时,突听身后传一个惊疑的声音。

这个声音清脆如百灵鸟,凌振飞当然也不陌生,分明听得出来,声音的主人,便是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:何灵秀。

何灵秀比凌振飞小几个月份,她人如其名,长得极为水灵清秀。

白嫩的瓜子脸,下巴小巧微尖,鼻梁秀挺,眉如新月,长长地睫毛下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,看上去极为清纯。

时值初夏,何灵秀身上穿着一件得体的碎花长裙,飘逸的长,衬着白皙的滑嫩皮肤,给人以一种十分干练净洁的感觉。

无论是谁看到她,都绝对不会想到,她竟然是一位在农村里长大的女孩。

事实上,何灵秀身上所透出的那股靓色,怕是城里那些时尚女孩也望尘莫及。

“是你啊,阿秀!”凌振飞接连刨了一块地,差点忘了时间,听到有人叫自己,回头一看,便向何灵秀露出一个淡淡地微笑。

“阿飞哥,你不是在城里上班吗?怎么……”

何灵秀念完初中之后,便在镇上的小服装厂里打工。她每天早晨出工时,都会从凌振飞家的地头经过。今天突然看到凌振飞一大早就在地头上挥汗如雨,想不惊奇都难。

“上班……”凌振飞闻言苦笑一声:“呵呵,现在不去了,回家种地!”

“不上班了?阿飞哥,你好不容易才找到医院里的工作,不去太可惜了!”

听闻凌振飞之言,何灵秀的俏脸上露出惋惜之色。

“阿飞哥,看你累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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